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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成都市

   日期:2025-06-19     浏览:0    
 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成都市;

 

四川成都市各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025年的审查标准;

 

设立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机构审批事项关键注意环节成都;

 

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2025年实施依据:
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实施办法》第六条:经营劳务派遣业务,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(以下简称许可部门)依法申请行政许可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。

 

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2025年责任主体:

 

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。

 

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2025年申请范围:

 

金牛区,锦江区,高新区,武侯区,青羊区,成华区,温江区,双流区,郫都区,新津区,新都区,龙泉驿区,天府新区,青白江区,东部新区,金堂县,大邑县,蒲江县,邛崃市,崇州市,彭州市,简阳市,都江堰市。

 

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025年责任事项:

 

01.受理责任: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,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,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(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)。

 

02.审查责任:按照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,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提出是否同意许可的审核依据,决定受理的,应当出具《受理决定书》;决定不予受理的,应当出具《不予受理决定书》,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,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
 

03.决定责任: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,法定告知(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)。

 

04.事后监管责任: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,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,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。

 

05.其他责任: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。

 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fukechina.com/hangqing/4349.html,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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