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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高新区设立旅行社分社备案的办理依据

   日期:2025-07-24     浏览:2    
 成都市高新区设立旅行社分社备案的办理依据;

 

选择申请四川成都市高新区设立旅行社的审批;

 

高新区2025年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材料:

 

01.旅行社分社的《营业执照》证明分社已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(或市场监督管理局)已经完成相应的市场管理登记工商注册。

 

02.分社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:用于了解分社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。

 

03.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: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,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,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,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。

 

高新区2025年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流程:

 

1.工商登记: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,取得《营业执照》。

 

2.提交备案: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述备案材料。

 

3.审核与备案: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,向旅行社颁发《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》。

 

高新区2025年旅行社设立分社注意事项:

 

01.经营范围: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。

 

02.名称规范:分社的名称应当包含设立社的名称, 所在地的地域和分公司,分社字样。

 

03.保证金缴纳:旅行社要按照规定及时增存质量保证金,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。

 

高新区2025年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依据:

 

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十条规定,旅行社设立分社的,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,并自设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。

 

四川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申请,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:锦江区,青羊区,金牛区,高新区,高新西区,高新南区,武侯区,成华区,龙泉驿区,青白江区,新都区,温江区,双流区,郫都区,新津区,都江堰市,彭州市,邛崃市,简阳市,金堂县,大邑县,蒲江县,东部新区,天府新区。

 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fukechina.com/hangqing/5438.html,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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